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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县城明珠大道与二圣路、芝茅路、楚天路交叉口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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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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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根据招标公告允许三级公路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项目总工业绩评分设置为6分,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且项目中含大桥及以上规模桥梁新建工程的业绩加 6 分,业绩评分设置为10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且项目中含大桥及以上规模桥梁新建工程的业绩得 2.5 分 ,履约信誉20分。上述业绩评分设置不尽合理,理由如下: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是该行业最低资质,市场竞争力有限,据调查,宜昌市三级公路施工总承包企业有数十家,均没有承揽过3000万以上施工项目,本项目虽按行业规定的要求允许三级施工企业可参与投标,但该业绩分设置基本将这些企业排斥在外,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且履约信誉完全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鄂交建〔2015〕575号加分条件相违背,以上所述该项目设置条件与现国家提倡的营商环境整治的指导思想不符。
招标文件p40,2.1.2.2(2),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回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1.2.2(3),业绩,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回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上条款以签订合同为时间点(后推5年)是否合理?含大桥的公路项目从签订合同到竣交工一般时间均在三年以上,而项目交工后才能成为企业业绩,实际就是一年多时间内的含大桥项目要达到4个,才能满分,能否以交工日期为准。
回复:1、关于业绩:
(1)项目总工业绩调整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回推算,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总工身份:①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3分;②完成过大桥及以上规模桥梁新建工程业绩加3分。(说明:以项目总工的身份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含大桥及以上规模桥梁新建工程施工内容的,公路业绩和桥梁业绩可分别加3分。)
(2)公司业绩调整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回推算,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①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5分,最多得5分。②独立完成过大桥及以上规模桥梁新建工程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5分,最多得5分。(说明: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含大桥及以上规模桥梁新建工程施工内容的,公路业绩和桥梁业绩可分别得2.5分。)
【以上业绩按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提供,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a 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上传系统彩色截屏资料及能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其他有效附件资料;b、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关于业绩设置3000万元及以上。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309.321101万元,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8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即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特点、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或评标加分标准。本项目要求提供3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没有限定特定区域和特定行业,也没有超过本次招标的规模标准,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发改委等八部门、省******管理局等七部门、宜昌市******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中,通过业绩限制排斥投标人主要指的是“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业绩要求”。综上,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设置标准太高、涉嫌排斥其他企业、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问题。
3、关于履约信誉加分
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鄂交建〔2015〕575号)中未明确该评标办法履约信誉加分。本项目履约信誉加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设置。
二、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1 元(大写: 叁仟叁佰零玖万叁仟贰佰壹拾壹元零壹分)。
(2)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时发布的为准。
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澄清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号
联系人:朱骏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珠海路8号
联系人:向宇
电话:******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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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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